非法采矿造成3人死亡 门头沟黑矿主被判刑还要赔偿 | 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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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www.sina.com.cn 2005年06月13日01:44 北京娱乐信报 | ||||||||
信报讯(记者彭信琼通讯员安铂如)门头沟黑矿主宋仕利私自挖煤,造成3人死亡的矿难事故。他及相关责任人最终受到法律严惩,并赔偿48万元经济损失。 门头沟法院近日作出了一审判决:法院以非法采矿罪、重大责任事故罪数罪并罚判处黑矿主宋仕利有期徒刑5年6个月,罚金4000元;判处李国荣有期徒刑4年6个月,罚金3000元;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被告人宋仕军有期徒刑2年;以收购赃物罪判处被告人陈朝晖有期徒
自2003年10月始,被告人宋仕利、李国荣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,在门头沟区斋堂镇青龙涧村原东套煤矿附近,组织、指挥来京务工人员,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煤窑内非法开采煤炭,冒险作业。2004年2月,宋仕军到该煤窑做管理工作。7月27日23时许,四川籍人员王某等3人在该煤窑内采煤时,因发生冒顶事故被困在窑内,后窒息死亡。自2003年10月至2004年7月,宋仕利、李国荣、宋仕军共非法开采煤炭约1000吨,价值约40万元。2004年3月至7月,陈朝晖在明知宋仕利、李国荣、宋仕军系非法开采煤炭的情况下,雇用他人到该煤窑收购煤炭约1000吨,非法获利约1万元。宋仕军到案后,协助公安机关抓捕了同案犯宋仕利。 | ||||||||